
激励与系统Oussama Ammar
鼓励投机之前,先创造用途
对资产兴奋,不等于需要它背后的服务。
技术可能还没找到持久用途,就已吸引关注。关注可能资助试验,也可能遮住薄弱需求。别只看交易活动,要衡量实际使用与价值。
网络不必像传统经营公司,也能提供有用服务。用户可能重视转移、控制或持续访问能力。但这种用途,不会自动证明每项相关资产的投资价值。
分清服务、激励和金融权利主张,各自都需要解释。别让关于其中一个的动听故事,替代其他方面的证据。
别无目的地搬来稀缺性
实物可能面对数字产品没有的限制。重造这些限制,可以是设计选择。问谁受益,以及怎样影响有用的参与。
人为稀缺可能奖励持有资产,却劝退想创造或使用东西的人。考虑价值能否转而来自熟练工作、艺术、声誉或有用服务。规则应支持让系统有价值的活动。
访问与可迁移性会影响参与。用户可能重视继续使用自己的成果,或把它移到别处的能力。直接评估这些需要,别假定限制是唯一可行模式。
稀缺不自动是错的。它需要与产品和参与者相关的目的。别把借来的物理限制,当数字设计的自然法则。